成都辦港澳簽注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單位赴港澳商務登記備案指南


登記備案的條件 1、申請備案的單位是指經國家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 ,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或者在國家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且有生產經營的單位以及境外企業常駐內地代表機構;

【成都辦港澳簽注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單位赴港澳商務登記備案指南】2、申請登記備案人員須為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或正式員工 , 且確因工作需要赴港澳地區進行商務活動的,臨時聘用人員或兼職等非正式員工不予登記;
3、上年度納稅額1000萬元以上的單位,可按需申請1年多次和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

4、上年度納稅額5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單位,或注冊資金1000萬元以上的減免稅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或工商登記類型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業,可申請15個1年多次商務簽注的名額,可按需申請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

5、上年度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不足500萬元的單位,或注冊資金200萬以上的減免稅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申請2個1年多次、4個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的名額;納稅額每增加10萬,或減免稅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注冊資金每增加100萬,可多申請1個1年多次、2個3個月多次的名額 , 但最多不超過6個1年多次、12個3個月多次的名額;
6、上年度納稅額不足30萬的單位,可申請3個3個月多次商務簽注的名額 。納稅額不足的中小微企業確有與港澳地區商務活動需求的,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后 , 公安機關可視情增加備案名額、變更備案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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