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條件+申請方式+咨詢電話


一、適用條件
(1)連續正常經營3個月以上的創業實體(以工商注冊或社會組織登記日期為準);
(2)已進行正常稅務登記報備;
(3)小微企業劃分標準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印發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的通知》(國統字〔2017〕213號)規定的執行 。

二、申請程序
(1)受理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向創業所在地(工商注冊或社會組織登記執照注冊地)公共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申報,并提供相應材料 。
(2)審核 。受理單位收到申請材料后及時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后進行實地復核 。
(3)公示 。審核通過后,由審批單位按規定在其門戶網站或辦公場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
(4)兌付 。經公示無異議后,及時兌付一次性創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
三、咨詢電話:0951-5046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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