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青浦區第五批次非滬籍共有產權房何時開始申請


根據市、區兩級政府的統一部署,青浦區非滬籍第五批次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受理工作將于2023年2月20日正式啟動 。
申請咨詢受理期限
自2023年2月20日至2023年3月17日 , 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受理工作由各街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 。
【上海青浦區第五批次非滬籍共有產權房何時開始申請】非滬籍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非本市戶籍家庭,可申請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

2、在本市無住房,且在提出申請前五年內在本市無住房出售或贈與行為;
3、已婚;

4、現工作單位應當在提出申請所在地注冊連續滿一年 。
5、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者個人所得稅滿5年;
6、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萬元(含7.2萬元)、人均財產低于18萬元(含18萬元);2人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財產標準按前述標準上浮20% , 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8.64萬元(含8.64萬元)、人均財產低于21.6萬元(含21.6萬元) 。
7、申請人的年齡、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等年限以2023年12月31日為截至時點前溯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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