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社保斷繳過怎么算居住證積分 居住證積分 社保斷交


杭州社保斷繳過怎么算居住證積分?
社保按實際繳納的月份計(0.5分/月),累計計算,最高120分 , 不足一個月不計分 , 補繳不計分 。補繳或外地轉入的不計,重復參保的不能重復計 。

如果居住證也有中斷過,也是可以累積計算的 。居住時間分值已從原先最高分45分(3分/年)提高到100分(5分/年),,每滿12個月按1年計算 , 每滿30天按1月計算,不滿12個月的不計分 。
【杭州社保斷繳過怎么算居住證積分 居住證積分 社保斷交】溫馨提示:根據《杭州市流動人口居住證申領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居住證》 持有人應當自證件簽發之日起每滿1年之日前一個月內,向居住證地派出所或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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