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貴陽市工傷認定程序


貴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
二、申請時間
1.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未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
三、辦理地點及上班時間
辦理窗口: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經辦點

經辦地址:山湖區凱里路235號觀山東路和凱里路交叉處西南角,觀山東路蘇油加油站對面貴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中心大樓11層(0851-84129568、0851-84853189) 。
辦理時間:星期一、三、五(9:00-12: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不對外辦理業務
四、申請材料
(一)基本材料
用人單位,以及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該表可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服務大廳—下載中心—社會保障”下載) 。
2.醫療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鑒定)證明書;
3.職工受傷害或者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

如有下列情況還需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人為受傷害職工近親屬的需提交申請人和受傷害職工的有效關系證明;
(2)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受傷害職工或受傷害職工的近親屬委托單位經辦人辦理的,應提交《委托書(工傷認定申請)》(該表可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首頁“服務大廳—下載中心—社會保障”中下載),其中含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受事故傷害職工本人身份證、單位經辦人身份證及單位信用代碼證復印件;
(3)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代理委托書、代理人身份證及其復印件、代理人相關職業資格證明等;
(二)證據材料
申請工傷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還需分別提交相應證據:
1.職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
2.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其他相關證明;
3.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或者相關部門的證明;發生事故下落不明需認定因工死亡的,應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5.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提交醫療機構的搶救證明;
6.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提交民政部門或者其他相關部門的證明;
7.屬于因戰、因公負傷致殘的轉業、復員軍人,舊傷復發的,提交《革命傷殘軍人證》及戶籍所在地設區的市(州)級以上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對舊傷復發的確認 。
【貴陽工傷認定申請指南 貴陽市工傷認定程序】8.人社部門根據案情調查實際情況需要,可以要求申請人提供與傷情有關的病歷、影像報告等醫學資料,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據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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