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材料 武漢新城區戶口轉到中心城區或開發區政策要求


武漢新城區戶口轉到中心城區或開發區政策要求(條件+材料)
一、申請條件
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申請人為新城區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中心城區、開發區有自有產權房屋;
辦理配偶隨遷的,中心城區落戶需結婚滿1年,開發區落戶無婚齡限制;子女隨遷落戶的,隨遷子女應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

注:1.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硚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 。2.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

3.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 。

二、申報材料
1.《申報戶口登記表(遷移登記類)》 (必須)
2.擬落戶人居民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或居民身份證正反面 (必須)
3.自有產權房屋的所有權證書(必須)
4.有符合投靠條件的隨遷人員 , 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法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
3.《湖北省公安機關戶政管理工作規范》
4.《武漢市戶籍業務辦理指南》
四、收費標準
免費
五、法定時限
【條件+材料 武漢新城區戶口轉到中心城區或開發區政策要求】3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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