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南通海安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公告


一、認定時間安排
(一)網上報名
2024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次進行 。
1.網報時間
第一次:2024年4月19日-4月29日17時 。
【2024南通海安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報名公告】第二次:2024年6月11日-6月21日17時 。
第三次:2024年10月14日-10月25日17時 。
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4屆畢業生可于6月份起進行網上報名 。
2.報名網址:www.jszg.edu.cn 。
3.特別提醒: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所選擇的認定機構為“海安市教育體育局” 。網上報名如果選擇認定機構錯誤,要及時與相關的認定機構聯系,并在規定的時間內撤消、重新申報,否則將無法受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申請者須按規定時間到現場確認 。
(二)現場確認(驗核網報資料)
1.現場確認時間
第一次:2024年5月6日-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第二次:2024年6月24日-6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第三次: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
2.現場確認地點
海安市政務服務中心(海安市長江中路108號)一樓大廳N225窗口(大廳北側電梯對面) 。逾期不參加現場確認,視作放棄申請 。

(三)體格檢查
2024年5月7日-11日、6月25日-27日、10月29日-31日組織三次申報人員體檢 , 體檢具體要求詳見附件《海安市2024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體格檢查須知》,逾期不參加體檢視作放棄申請 。
二、認定對象范圍
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中國公民,屬于我市認定受理范圍:
1.具有我市戶籍;
2.在我市居住,并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證(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我市高校(含分校區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生、已取得合格學歷的全日制在讀學生;
4.為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持有我市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可在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 。
三、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市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 ,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 , 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高檢發〔2020〕14號),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 。我省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 , 核查結果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認定機構將視違法犯罪具體情節作出是否認定教師資格結論 。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 , 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合格 。體檢標準和操作規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 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行 。

(三)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蛑械葞煼秾W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所有資格種類的學歷要求均為“畢業” , “結業”“肄業”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 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教師應當達到一級水平 。
(五)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 , 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 , 并在本機構公布的網報時段內登錄報名 。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咨詢服務”欄目下的“操作手冊” 。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提示掃碼簽字 , 確保簽名清晰、完整 , 否則不能認定 。
五、現場確認準備材料:
六、其他事項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 。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 。一經查實 , 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 進行相應處理 。
(四)海安市教師資格認定相關信息將通過海安教育信息網“人事師資”欄目(http://www.haianedu.net)發布,請主動查詢 。
(五)教師資格認定政策咨詢電話:0513-8896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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