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指南 信陽補交養老保險

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指南 信陽補交養老保險

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可以進行補繳的,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 , 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具體的補繳指南,本文為您詳細介紹 。 補繳指南 1、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 。城鄉居保制度實施時 ,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參保人員,應按年繳費,繳費不足15年的參保人員,也可補繳,累計繳費不少于15年 。補繳應按補繳當年的繳費標準,補繳部分不享受政府繳費補貼 。

2、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參保人員 , 應于當月20日前,攜帶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鄉鎮)服務所辦理補繳手續 。

街道(鄉鎮)服務所應對參保人員的補繳資格進行審核,無誤后確認,根據參保人員的補繳意見通過城鄉居保信息系統生成《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經參保人員簽字確認后,在《補繳申請表》上加蓋公章 。

【信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指南 信陽補交養老保險】申請人根據《補繳申請表》和繳費單據號到指定金融機構辦理繳費手續 。
金融機構將款項記入城鄉居保基金收入戶,為繳費人員出具城鄉居保繳費憑證,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資金到賬憑證和明細提交給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 。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及時核對金融機構提供的繳費信息與城鄉居保信息系統中的補繳明細記錄是否一致 。
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補繳申請表》 。
3、每月月末,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應打印《河南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匯總表》,縣(市、區)城鄉居保經辦機構、街道(鄉鎮)服務所各留存一份,與《補繳申請表》合并存檔 , 作為登記臺賬、核對計劃和信息處理的依據,并從次月起開始記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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