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公積金購房提取直系親屬辦理材料


辦理材料:
預售商品房、現房: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購房合同(原件);
4.購預售商品房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原件);購現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原件) 。
再交易房、司法拍賣房: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不動產權證(原件);
4.增值稅普通發票(原件) 。
全額集資建房、市場運作房: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原件);
【南寧公積金購房提取直系親屬辦理材料】4.當地房改部門出具的準購資格材料(建房情況匯總表)(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原件) 。
危舊房改住房改造房、拆遷安置房: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改造(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件,還建戶或安置戶提供);
4.購房合同(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原件);
6.危舊房改住房提供房改(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準購資格材料 。
公有住房: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購房合同或購房協議(原件);
4.已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提供不動產權證(原件),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提供《出售國有住房核定產權通知書》或《公有住房出售評估表》(原件);
5.支付房款的收據或發票(原件) 。
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保障性住房認購協議書(原件);
4.①購經濟適用住房的,提供: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購房準購證(原件);②購限價普通商品住房的,提供:房產管理部門出具的待購通知書(原件);與售房單位簽訂的選房確認書(原件) 。
直系親屬提?。?
1.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原件;
2.住房公積金聯名卡或已綁定的本人I類銀行卡;
3.直系親屬關系材料:包括對應的結婚證、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法院判書、裁定書等;
4.購房人不在南寧公積金中心繳存的,應提供其繳存的公積金中心出具的該筆住房消費已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憑證或回執;
5.根據本表對應的購房類型提供相應的購房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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