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參加居民醫保的生育能報銷嗎 鄭州參加居民醫保的生育能報銷嗎


鄭州市參加居民醫保的生育能報銷嗎?
根據《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試行)》(鄭政辦〔2016〕78號)第二十三條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孕產婦住院分娩,住院醫療費實行定額支付 。

定額標準為:
自然分娩不低于700元,剖宮產不低于1600元 。實際住院費用低于定額標準的據實結算 , 超過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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