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津區幼升小小學入學政策 成都新津小學入學條件


2024新津區幼升小小學入學政策(時間+流程)
工作原則
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實行按戶籍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入學 。區教育局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綜合考慮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和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結合學校布局調整、學齡人口變化等因素,科學制定各校招生計劃和服務范圍,確保各片區之間教育資源大致均衡 。
堅持免試入學
嚴格執行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升學規定,公辦中小學實行單校劃片入學或與多校劃片相結合的方式入學,民辦中小學實行免試電腦隨機錄取 。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競賽、考試證書、榮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嚴禁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嚴格實施均衡編班,按照“班額、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則,均衡分配學生、配置師資,學校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等名義分班并取名 。
堅持公民同招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實行同步招生 。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平臺統一管理 。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嚴格落實國家、省、市、區關于規范民辦義務教育發展的規定要求,優先滿足學校所在地招生范圍學生入學需求 , 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
區教育局結合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校額及班額標準,同時以區域為單位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審核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計劃,并報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 。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實行電腦隨機錄取;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民辦學校補錄面向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所有學生,補錄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 , 不再招生 。
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學位確認 。適齡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逾期不確認的 , 默認為公辦學位;放棄已確認學位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公辦學位;參與民辦學校補錄被錄取的 , 以補錄學位為最終學位 。
小學入學
確定入學對象
各小學優先保障服務范圍內秋季開學前年滿6周歲(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戶籍適齡兒童免試就近入學 。
信息采集
區教育局于4月26日前發布本區戶籍入學登記公告 。本區戶籍適齡兒童信息采集、報名均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于5月6日—17日登錄“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
【2024新津區幼升小小學入學政策 成都新津小學入學條件】民辦小學入學
區教育局審核所屬民辦小學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
6月3日—6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進行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一所民辦學校 。6月18日,區教育局組織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6月24日—25日,被民辦學校和區屬公辦學校同時錄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護人須在網上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默認為公辦學位 。
6月26日 , 區教育局審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補錄的民辦學校補錄計劃 , 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補錄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報名參加補錄 。6月28日,區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補錄并公布結果 。
公辦小學入學
1.公辦小學戶籍類入學材料現場審核 。5月20日—21日 , 新津區戶籍適齡兒童選擇就讀戶籍地公辦小學的,其法定監護人持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到服務范圍內學校進行資料審核(網上信息采集校驗成功且登記點審核通過的,無需到現場進行資料審核) 。區教育局、區公安分局對公辦小學入學的戶籍兒童入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 。
2.公辦小學住房類入學現場預登記 。法定監護人在新津購有住房的適齡兒童申請就讀住房地公辦小學的 , 5月22日—23日,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需持戶口簿、出生證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監護人全額所有的不動產權證、房產證或房屋信息查詢記錄表,任一即可) , 到指定地點預登記 。區教育局、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對預登記住房入學兒童的住房信息進行審查 。
住房入學兒童預登記人數大于服務范圍內的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時,采取電腦隨機錄取(電腦隨機錄取時間由區教育局另行通知) 。未被電腦隨機錄取的學生由區教育局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入學 , 或回戶籍所在地入學 。6月17日,區教育局公布所屬公辦小學劃片范圍和入學結果 。
其他群體入學
新津區隨遷子女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來蓉就業人員和本市戶籍跨行政區域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成教辦〔2022〕13號)以及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等八部門印發的《成都市新津區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做好來津居住就業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新教函〔2023〕4號)文件規定,來新津就業居住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在津接受義務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間,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進行申請 。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7月5日前,區教育局公布隨遷子女入學結果 。
殘疾兒童少年
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認真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評估和安置工作,落實“一人一案” 。
優撫對象子女
對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嚴格按照相關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
拆遷安置人員子女
拆遷安置人員子女入學可在戶籍所在地或拆遷安置地選擇一個學位就讀公辦學校 。選擇在拆遷安置地就讀小學一年級的 , 須在5月22日—23日向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提交拆遷安置相關材料;選擇在拆遷安置地就讀初中一年級的,須在4月22日—26日向現就讀小學提出申請并提交拆遷安置相關材料 。
其他
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因電腦隨機錄取、劃片范圍調整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同一學校(校區)的,家長可于5月24日—28日通過“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申請其他未入學子女與已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5月31日,區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讀申請審核結果 。
區教育局按規定做好本區集體戶人員子女、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少年、在蓉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
工作要求
落實控輟保學職責
各學校要認真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報區教育局批準 。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 。
強化招生計劃管理
各學校要加強招生計劃管理 , 嚴格落實招生計劃剛性執行 。符合小升初政策入學是申請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的必要條件之一 。
規范報名信息采集
充分運用“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入學手續,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 , 清理取消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
加強學籍注冊管理
各學校要嚴格落實教育部《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不得為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 , 確保學校招生計劃、招生結果和學籍注冊一致,并在每年9月至10月新生報名注冊學籍時實行逐一核對、批量導入 。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 , 由相關學校承擔責任;學校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 。區教育局通過學籍系統動態監測學生轉學情況,堅決防止通過轉學提前搶挖生源 。
嚴肅招生工作紀律
區教育局將學校違規招生入學行為納入對學校年度目標考核內容 , 作扣分或降等處理;將招生違規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相掛鉤;對違反招生入學規定的學校和責任人,責令其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評先資格等處理,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 。其中,對違反規定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取消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 。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行為,情節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 , 列入“黑名單” 。
做好政策宣傳引導
各學校要落實“陽光招生”,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及時主動公布招生入學相關信息,加強對招生入學政策和群眾關注熱點問題的宣傳解讀 。建立聯合查處、曝光等機制,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
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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