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山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1.考試科目設置
2024年我市中考科目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具體分為錄取計分科目、等級考查科目和考核科目三種類型 。
2.科目分值及呈現方式
各科目考試成績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 。其中,語文(滿分120分)、數學(滿分120分)、英語(滿分120分,含聽說考試30分)、物理(滿分100分,含物理實驗考試10分)、化學(滿分100分,含化學實驗考試10分)、道德與法治(滿分100分)、歷史(滿分100分)、生物學(滿分100分 , 含生物學實驗考試10分)、地理(滿分100分)、體育與健康(滿分50分)等科目均以分數和等級同時呈現 。文化科目(含單科和總分) 的等級劃定, 具體分為 A+ 、A 、B+ 、B 、C五個等級,以全市當年考生為總體樣本,各等級最低成績分數對應比例分別為10%以內、35% 、60% 、 80%和80%以上 。體育與健康滿分為50分, 以分數劃定等級,具體分為四個等級:A(50-46分)、B+(45-40分)、B(39 -20分)、C(20分以下) 。信息科技、音樂與美術等科目滿分為100分 , 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級,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


3.計分科目總分
根據招生計劃類型的不同,計分科目設置總分A和總分B兩類,滿分均為600分,按各科目計分比例合成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分值,每個考生同時具有A、B兩個總分 。計分科目及計分比例為: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均以原始成績計入總分A和總分B;物理、化學分別按100%、90%計入總分A;歷史、道德與法治分別按100% 、90%計入總分B 。

4.考查科目等級分
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A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物理、化學、地理和生物學納入總分B對應的等級考查科目 。考查科目根據成績等級轉化為等級分,其中A+、A、B+ 、B、C分別按5分、4分、3分、2分、1分計算等級分,所有考查科目的等級分累加計算成等級總分 。等級總分要求在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設定 。地理、生物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移和認定工作按《關于中山市初中地理、生物學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轉移和認定辦法的通知》(中教體通〔2023〕195號)執行 。
5.考核科目
除上述計分科目和考查科目外,信息科技、音樂與美術等納入考核科目 。
【2024中山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置和計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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