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機動車換顏色如何備案 南京機動車換顏色如何備案車輛


先改顏色后備案相關規定: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十六條規定: 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南京機動車換顏色如何備案 南京機動車換顏色如何備案車輛】(二)更換發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機動車登記的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 。屬于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變更事項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變更后10日內向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
改變車身顏色可以異地辦理嗎?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64號)第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因改變車身顏色申請變更登記,車輛不在登記地的,可以向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提出申請 。車輛所在地車輛管理所應當按規定查驗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并將機動車查驗電子資料轉遞至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登記地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復核并核發行駛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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