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續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

離婚財產協議公證應提交的材料(已離婚)(注:如約定的財產為外地不動產,應在不動產所在地辦理公證)
(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明;
(2)協議離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加蓋印鑒的《離婚協議書》,訴訟調解離婚的,提供人民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書;
(3)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離婚財產補充約定協議書;
(5)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續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6)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
推薦閱讀
- 宜昌離婚小孩撫養費標準 宜昌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怎么付
- 宜昌離婚多久可以買房 離婚多久可以買房
- 離婚后財產怎么公證去哪里辦理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如何辦理
-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辦理指南 宜昌市夷陵區離婚證哪里辦
- 宜昌父母集體戶口孩子落戶須知 父母集體戶口孩子落戶
- 宜昌落戶2017年新政策 宜昌入城政策
- 宜昌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宜昌臨時居住證辦理指南
- 宜昌市辦理居住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宜昌居住證補辦指南
- 宜昌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宜昌居住證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 宜昌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宜昌居住證變更登記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