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續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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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協議公證應提交的材料(已離婚)(注:如約定的財產為外地不動產,應在不動產所在地辦理公證)
(1)雙方身份證、戶口簿、離婚證明;
(2)協議離婚的需提供民政部門加蓋印鑒的《離婚協議書》,訴訟調解離婚的,提供人民法院離婚調解協議書;

(3)財產憑證(如房地產證、存款憑證、股票等);
(4)離婚財產補充約定協議書;
(5)其他與協議內容相關的證明材料;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和手續 宜昌離婚財產公證要提交哪些材料】(6)公證員綜合既有材料后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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