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鄭州市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關于規范鄭州市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開發區管委會 , 各區發展改革、教育、財政部門,市區各公辦幼兒園:
【關于規范鄭州市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為貫徹落實國家、省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公辦幼兒園收費行為,促進學前教育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河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豫發改收費〔2012〕2061號)要求,依據鄭州市價格成本調查監審局《關于鄭州市公辦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調查報告》,統籌財政補助和收費政策,結合實際,經研究,現就鄭州市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管理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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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范園每生每月740元 。
2.示范園每生每月82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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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規范園每生每月900元 。
2.示范園每生每月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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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辦幼兒園受家長委托,在周一至周五閉園后(正常放園后兩小時以內)對在園幼兒提供托管服務的,可收取延時托管費 。延時托管費繼續執行每生每月80元的收費標準,一個月內參加延時托管服務不足半月的,按半月收取,超過半月的 , 按全月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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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執行范圍
市區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范圍包括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高新區、經開區等行政區域 。
三、公示制度
公辦幼兒園的等級(示范園和規范園)由教育主管部門
進行評定,財政供給方式(財政撥款類、自收自支類)由財政部門進行確定,并分別于每年秋季開學前進行公示 。公辦幼兒園應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 , 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

四、收費報告制度
公辦幼兒園實行收費報告制度,應于每年3-5月份向發展改革、教育、財政部門報告上一年度收費情況 。
五、相關要求
 ?。ㄒ唬┕煊錐岸勻朐壩錐叢祿虬囪謔杖”S逃?nbsp;, 不得跨學期預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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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骺⑶芪?,各區財政、教育部門要落實好有關學前教育家庭經濟困難幼兒資助政策,進一步完善保障措施,建立貧困家庭幼兒入園保障機制,確保貧困家庭幼兒享有接受學前教育的機會 。建檔立卡貧困戶幼兒入園保育教育費減半收取 。
 ?。ㄋ模└骺⑶芪帷⒏髑徊郊喲蠊煅敖逃度肓Χ? ,逐步提高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和支持水平,要健全學前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規范使用管理,強化績效評價,提高使用效益 。
 ?。ㄎ澹┕煊錐耙歡咸嶸敖逃卜袼? ,辦好新時代學前教育,滿足人民群眾對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
本通知自2021年秋季開學起執行,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 , 按本通知規定執行 。
鄭州市鄭州市鄭州市
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局財政局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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