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中職高中試點班學籍注冊及開設課程安排


武漢中職高中試點班學籍注冊及開設課程安排
一、學籍注冊
新型綜合高中學生學籍在高一入學后統一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學制為三年 。第一學年期末,根據學生和家長意愿,可重新選擇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或普通高中教育 。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繼續保留普通高中學籍;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轉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籍 , 注銷原普通高中學籍 。學生學籍注冊后按國家和省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執行 。

二、課程開設
新型綜合高中第一學年原則上以開設普通高中課程為主,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課程實施方案(試行)》 , 開好普通高中必修課程 , 加強技術類、實踐類課程設置與教學 。同時 , 根據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和學校辦學實際設置職業教育課程,將普通高中通用技術、信息技術、綜合實踐活動、勞動教育等課程與職業教育課程進行整合,形成普職融通的基礎課程體系 。一學年后,學生選擇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繼續學習普通高中課程;選擇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 , 學習職業教育公共基礎課程和相應專業理論、專業技能課程 , 對學生前期接受的普通高中課程、學時、成績和學分予以互認 。【武漢中職高中試點班學籍注冊及開設課程安排】

三、教學管理
新型綜合高中引進普通高中教學管理 。支持區教育局統籌轄區內試點學校與普通高中學校教學結對 , 爭取普通高中在師資、教學計劃、課程開設、教材選用、課堂進度、學業考試等方面的幫助和指導 。市區教研部門加大教學指導、課題研究等支持力度,提高培養質量 。

四、師資隊伍
新型綜合高中通過公開招聘、教師培訓、與普通高中結對合作等方式加強師資配備,組建符合教育教學工作要求的師資隊伍 。鼓勵區域內普通高中優秀文化課教師到新型綜合高中任教,在評優評先中可向新型綜合高中教師傾斜 。
五、條件保障
建立新型綜合高中試點辦學經費保障機制,在專項經費等安排上予以傾斜支持,按照相應學籍落實生均公用經費等政策 。結合試點實際新建、改建理化生實驗室和高中通用技術實驗室 。新型綜合高中試點與普通高中學校同步作息、同樣政策、同等待遇 。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按照普通高中學校標準收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按照國家和省市資助政策,享受國家助學金、國家免學費補助和市、區屬中等職業教育免除學費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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