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低保申請條件 呼和浩特低保申請條件


呼和浩特市低保申請條件
凡持有呼和浩特市常住戶口的居民 , 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政府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低保 。
【烏蘭察布市低保申請條件 呼和浩特低保申請條件】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保障標準會隨著全市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生活水平提高適時調整 。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包括哪些?
(一)配偶 。
(二)父母及未成年子女 。
(三)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重病、重殘子女和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 。
(四)其他具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關系并長期共同生活的人員 。
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有哪些?
(一)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二)在監獄、勞動教養場所內服刑、勞動教養的人員,在戒毒所強行戒毒的人員;
(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根據本條原則和有關程序認定的其他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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