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材料一覽 日照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日照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材料一覽 日照市居住證辦理流程

日照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材料
1.個人身份證或戶口簿
2.居住證明或就業證明或就學證明
居住證辦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日照市公安局東港分局
0633-8217110

日照市公安局嵐山分局
0633-7955015
莒縣公安局
0633-7912000
五蓮縣公安局
0633-5233533

日照市公安局日照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0633-8336157
日照市公安局山海天旅游度假區分局
0633-7998618
流動人口居住證辦理條件

1.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 , 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由公安派出所發放居住登記憑證 。
2.流動人口在賓館、酒店、旅店等旅館業內住宿 , 在醫療機構住院就醫,在學校、培訓機構寄宿就讀以及在救助管理機構接受救助,按照有關規定辦理住宿、住院、入學或者救助登記的,可以不辦理居住登記 。
【日照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材料一覽 日照市居住證辦理流程】3.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縣(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應當登記流動人口 。流動人口在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領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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