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港澳通行證辦理材料清單 桂林港澳通行證辦理材料


(一)填寫完整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一份
(二)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制證相片一張(免費照相的無需提交)
(三)居民身份證
(四)未滿十六周歲的,應當由監護人陪同,并提交:

1.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 , 需提交本人戶口簿 。
2.監護證明(《出生醫學證明》或者監護關系公證書等)
3.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
4.監護人無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 , 并提交:

(1)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證
(2)監護人的委托書
(五)國家工作人員、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還需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證明(由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出具意見的單位公章)

(六)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軍校學員還需提交相應身份證明:
1.軍官證
2.士兵證
3.警官證
4.軍校學員證
(九)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除提交上述相應材料外,還需提交本人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和定居國外的證明原件 。
(十)本市戶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區、直轄市)戶籍的配偶、子女、父母(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除外)異地辦理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提交上述相應材料外 , 還需提交:
1.戶口簿
【桂林港澳通行證辦理材料清單 桂林港澳通行證辦理材料】2.相關親屬關系證明材料(配偶關系交驗結婚證、子女關系交驗出生證明、父母關系提交其本市戶籍子女出具的書面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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