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繳納契稅有時間限制嗎多久 鄭州繳納契稅有時間限制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十條規定:納稅人應當在依法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前申報繳納契稅 。
所以只要是在辦理產權證以前繳納契稅即可 , 在辦理產權證之前繳納契稅是不會產生滯納金的 。
【鄭州繳納契稅有時間限制嗎多久 鄭州繳納契稅有時間限制嗎】目前鄭州市的契稅制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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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第一次購買家庭第一套住房,面積90 平方米以下,按1%稅率征收;90 平方米以上的 , 按1.5%征收 。
2、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為90 平方米及以下的,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 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
3、個人購買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以及購買商業服務 , 辦公 , 車庫 , 地下室等非成套住宅無論是第幾套 , 2021年9月1日前購買按4%征收;2021年9月1日(含)之后購買按3%征收 。
注: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 。
鄭州契稅的計算公式
契稅應納稅額 = 房產價格(購房合同的房屋價格) × 稅率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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