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獅市靈秀鎮中心幼兒園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石獅市靈秀鎮中心幼兒園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計劃
靈秀鎮中心幼兒園:新招3個小班
二、招收年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幼兒 。
三、招生范圍
第一批
1.塘園村、前廊村、彭田村、仕林村、靈獅村、靈峰村、靈山村、華山村內戶籍、住房產權、實際居住“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以下簡稱“三一致”對象),以及按國家、省市相關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 。(適齡兒童落戶到幼兒園招生服務區域的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1日前)
2.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
(1)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現役軍人、改革期間現役干部轉改文職人員、退出現役 1年內(以退役命令為準)軍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 ,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

(2) 泉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石獅市優秀人才子女;
(3) 泉州市級以上道德模范、“見義勇為”市民子女;
(4) 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員子女(含祖孫關系);
(5) 審核確認積分入學的新市民、民辦高校人才、新聞行業人才和電子商務行業人才子女 。
 ?。?)其他符合政府特殊照顧政策對象的子女 。
3.靈秀鎮區域內戶籍并實際居住的機關及事業單位、上級駐石單位編制人員的適齡幼兒 。
第二批
招收第一批對象后如有剩余學位 , 招收本園服務區域居民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學 。
第三批
招收第二批對象后如有剩余學位,招收本園附近居民但不符合“三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學 。
四、材料提供
符合招生條件的幼兒,申請登記時須提供相關的以下材料(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第一批
*第1類:戶籍在服務區內的適齡兒童
1.實際居住在本服務區內并與父母或祖父母同一戶籍 , 幼兒戶口落戶時間截止到2024年3月1日前 。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扉頁、戶主頁、父母頁、幼兒頁,共4—5頁 , 并用訂書機按順序裝訂完好)
3.幼兒入園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
4.“三一致”家庭的適齡幼兒還要提供房產證 。
*第2類:入學優待政策照顧的適齡幼兒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扉頁、戶主頁、父母頁、幼兒頁,共4—5頁,并用訂書機按順序裝訂完好)
2.提供相對應類別證明 。如積分入學的適齡幼兒提供《石獅市民子女積分入學申請表》和積分入學準入卡;民辦高校教師提供聘用合同(必須在該校服務一年以上) 。
*第3類:靈秀鎮區域內戶籍并實際居住的機關及事業單位、上級駐石單位編制人員的適齡幼兒 。
1.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扉頁、戶主頁、父母頁、幼兒頁,共4—5頁 , 并用訂書機按順序裝訂完好)、
2.幼兒入園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3.石獅市不動產登記查詢信息查詢結果表;
4.國庫工資單;
5.家長或監護人的單位證明(需有本單位負責人簽名) 。
第二批
第二批招生對象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2.石獅市不動產登記查詢信息查詢結果表;
3.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扉頁、戶主頁、父母頁、幼兒頁,共4—5頁,并用訂書機按順序裝訂完好)
4.幼兒入園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
第三批
第三批招生對象報名時提交以下材料(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1.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復印扉頁、戶主頁、父母頁、幼兒頁,共4—5頁,并用訂書機按順序裝訂完好)
3.幼兒入園預防接種查驗證明 。
五、招生程序
5月6日,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幼兒園張貼招生通告 。設立招生電話:0595-88561970,安排專人值班接聽,耐心解答并做好記錄 。5月11日-17日,招生服務區域內招收對象戶籍適齡幼兒(含三一致對象、教育優待對象、非三一致對象、附近居民等)提交查驗材料、分類登記,并將登記情況上報教育局 。
登記時間
因場地限制實行分批登記,具體安排如下:5月11日,招生服務區域內第一批適齡幼兒招生對象提交查驗材料登記 。5月13日 , 招生服務區域內第二批適齡幼兒招生對象提交查驗材料登記 。5月14日 , 招生服務區域內第三批適齡幼兒招生對象提交查驗材料登記 。、
具體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2:00—3:30
登記地點
靈秀中心幼兒園大門口招生報名點
溫馨提示
1.以上招生范圍內的幼兒在規定時間內如沒有登記報名視為放棄學位,不再補辦 。2.請家長攜帶相關材料不攜帶幼兒,配合工作人員辦理 。一名幼兒僅限一名家長參加 。
5月26日,將實際注冊名單上報教育局 。
六、收費標準
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按照市教育局、財政局、發改局等有關部門聯合下發的文件規定執行 。
【石獅市靈秀鎮中心幼兒園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本招生工作意見解釋權歸石獅市靈秀鎮中心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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