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居住證辦理條件 湖北襄陽辦理居住證需要啥材料

襄陽居住證辦理條件 湖北襄陽辦理居住證需要啥材料

【襄陽居住證辦理條件 湖北襄陽辦理居住證需要啥材料】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 , 到其他縣級行政區域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 。
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 。
公民申領居住證,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公共服務機構 , 填寫《居住證申請表》,提交符合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 。申領人及相關證明材料出具人應當對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

對申報材料不全的,公安機關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公共服務機構應當一次性告知申領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7日內,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公共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

未成年人或者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孕婦等流動人口,可以由其監護人或者近親屬代為辦理居住登記 。
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公共服務機構應當為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提供方便 。具備條件的,可以采取電話、網絡、傳真等方式,辦理居住登記 。

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時,應當填寫《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社區公共服務機構通過湖北省流動人口居住證管理信息系統現場采集人像信息,出具《流動人口信息登記憑證》 。
下列流動人口,按照以下規定辦理居住登記:
 ?。ㄒ唬┰詒齬蕁⒕頻輟⒙玫輟⒄寫約翱曬┳∷薜鈉淥苑癯∷幼〉娜嗽? ,由經營單位辦理住宿登記,并通過安裝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及時傳輸登記的信息 。
 ?。ǘ┰諞攪莆郎棺≡壕鴕降娜嗽? ,由醫療衛生機構負責登記 。
 ?。ㄈ┰諮?、培讯\辜乃蘧脫Щ蛘吲嘌檔娜嗽保?由學校、培訓機構負責登記 。
 ?。ㄋ模┰諉裾棵啪戎窘郵芫戎娜嗽? ,由救助站負責登記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