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迎澤區公租房申請流程是怎么樣的?


迎澤區公租房申請工作程序
迎澤區公共租賃住房采用常態化申請受理機制,隨時申請,隨時受理 , 審核通過根據市級部門文件規定按季度或月發放補貼 。各街道辦(鎮)需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將申請家庭的初審材料(含收入、財產、住房)和公示報送區審批服務管理局 , 保障租賃補貼按時核發 。
一、社區受理
申請人攜帶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有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或戶籍所在地各街道辦(鎮)提出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如實填寫有關事項并按要求作出承諾和授權 。社區調查核實后,將申請家庭的信息數據錄入計算機系統,上報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二、各街道辦(鎮)初審
各街道辦(鎮)自受理申請后,應在居民委員會協助下,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查檔取證、信函索證等方式,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及住房狀況是否符合規定條件進行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各街道辦(鎮)提出初審意見 。

【太原市迎澤區公租房申請流程是怎么樣的?】三、各街道辦(鎮)公示
各街道辦(鎮)將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社區張榜公示15天后,對申請家庭的狀況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審核意見和申請家庭資料一并報送區民政局審核 。
四、區民政局審核
區民政局就申請人收入、財產、住房等信息提交太原市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中心,進行比對 。區民政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就申請人的家庭收入、財產等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將審核意見提交給區審批服務管理局 。

五、區審批服務管理局審核及公示
各街道辦(鎮)將申請家庭的申請材料(含收入、財產、住房)和公示報送區審批服務管理局審核 。區審批服務管理局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就申請人申請材料是否符合規定條件提出審核意見 。對于每季度符合申請條件家庭集中公示15日 。
六、市級核準
區審批服務管理局審核后,將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基本信息及保障計劃報市級住房保障部門,市級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區住建局保障建議,結合實際,申請相應經費并籌集房源 。
七、發放補貼
按照批準補助金額,區住建局為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發放租賃補貼,并與補貼申請家庭簽訂租賃補貼協議,由區財政局安排支付 。租賃補貼按月核算,按月或季度發放,保障期限為1年 。租賃補貼確保用于住房保障家庭租賃住房 。領取租賃補貼期間實物配租公租房的,配租入住后停止發放租賃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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