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珠海金灣區民辦中小學入學報名流程時間


2024珠海金灣區民辦中小學入學報名流程時間
招生流程
(一)網上報名(5月8日至22日)
登錄民辦義務教育招生系統,按照提示如實填寫相關信息,選報1所民辦學校 。
(二)非金灣戶籍學生提交材料(5月8日-22日)
非金灣戶籍生應在報名結束前向擬報讀學校提交相關入學材料(詳見附件9) 。符合民辦中小學政策性照顧生條件的,還應向報讀學校提交政策性照顧生證明材料(詳見附件8) 。
(三)審核信息(5月22日至6月22日)
區教育局分類匯總網上申請信息后,統一提交公安、不動產登記中心、人社局等部門核查報名登記信息(以5月22日報名結束日期前持有的信息為準) 。學校根據核查結果,結合相關學生現場提交材料的審核情況,對報讀本校的學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 , 初審通過后提交區教育局核定 。
(四)第一輪錄取(7月1日前)
1.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全部錄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 。待區教育局核定后,民辦學校在系統上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

【2024珠海金灣區民辦中小學入學報名流程時間】2.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組織電腦隨機搖號進行錄取,電腦派位結束后公布電腦派位結果 。民辦學校在收到電腦派位結果后 , 應及時在系統上向擬錄取的新生發出預錄取通知 ,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收到預錄取通知后完成網上確認程序,民辦學校直接確認錄取名單 。
(五)第二輪錄取(7月1日至8月15日)
1.有學位剩余的民辦學校于7月16日前申報第二輪招生計劃,區教育局經審核后于7月18日前公布第二輪招生計劃 。
2.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可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第二輪報名,具體報名時間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確定 。
3.對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報名人數未超過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全部錄取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符合招生入學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學校,由區教育局組織第二輪電腦隨機搖號錄取 , 具體搖號時間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確定 。

(六)民辦補錄
在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第二輪招生工作結束后,仍無錄取結果的學生,可自行聯系所在區教育局,在網上招生系統填寫報名信息,選擇仍有學位的民辦學校,經教育部門審核通過后進行補錄 。
(七)注冊入學
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要在規定時間內到擬錄取學校報到并辦理相關入學手續 。民辦學校招生錄取結束后 , 要將學生錄取名冊上報區教育局備案 。民辦學校要依據錄取名冊進行學籍注冊 。
一、招生工作要求
(一)嚴肅招生紀律 , 堅持陽光招生
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各學校要成立招生領導小組,加強管理,嚴肅紀律 。教育行政部門、招生學校,自覺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監督,及時公布咨詢、監督電話,杜絕不正之風 。一經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
(二)加強材料審核,杜絕弄虛作假
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 , 嚴格落實 , 規范操作,安排專人負責審核入學材料,確保工作平穩有序 。凡提供虛假入學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所申請學位 。屬于積分入學的 , 取消其積分入學資格;已憑積分入學的,取消其公辦學校學位 。已具有學籍系統學籍,變相留級重復申請學位的,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生學籍管理的實施細則(試行)》“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留級或變相留級”的規定,一律取消其申請學位 。因弄虛作假或信息填報不明確導致的后果 , 由學生及其法定監護人自行承擔 。

(三)加大宣傳力度,確保家喻戶曉
各學校要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多渠道及時發布招生信息,做好咨詢解釋,為群眾提供便捷服務 。一是做好相關人員招生培訓工作;二是加強招生政策宣傳,制作招生宣傳手冊;三是招生宣傳做到“三進”:進網絡、進社區、進企業, 通過政府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學校和社區宣傳欄、召開家長會等渠道公布方案,做好招生政策宣傳工作 。各小學負責指導每一位需要申請我區公辦初中學位的六年級學生進行網上報名,各幼兒園負責指導每一位需要申請我區公辦小學學位的一年級學生進行網上報名 。
(四)落實陽光分班,促進教育公平
實施陽光分班 , 保障學生平等接受教育權利 。加強學籍管理,學生注冊報到陽光分班后,由“招生系統”生成學籍基本信息,及時導入“學籍系統”生成學籍 。學校加強學籍管理 , 規范辦學行為 。
(五)規范民辦學校招生
金灣區民辦學校納入全區義務教育招生統一管理 。學校要按經區教育局核準的辦學層次、辦學規模、辦學場地進行招生 , 不得自行擴大招生范圍和招生規模 , 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筆試、面試,不得招收未滿6周歲的兒童,不得設置學前班 。
二、注意事項
(一)在招生錄取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學生或家長索取費用的行為均屬違紀、違法行為 , 如發現此類情況,請向區教育局或區紀檢部門反映 。區教育局招生投訴電話:0756-7260109 。
(二)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有關招生相關政策可咨詢區教育局基礎教育室(電話:0756-7263083)和招生窗口,也可咨詢報讀學校(詳見附件10) 。
(三)因個人錄入報名登記信息不準確,或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無法安排學位的,責任自負 。
(四)家長和學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復核申請、資料審核和陽光分班 。逾期不再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擔 。
(五)不符合我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招生條件的新生、轉學插班生,家長可按本細則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報讀民辦學?;蛟趹艏貓笞x公辦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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