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清遠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2024清遠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
一、民辦學校一年級招生對象
年滿六周歲(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未建立小學學籍,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適齡兒童:
(1)具有清城區戶籍;
(2)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內擁有合法房產,已具備居住條件并實際入住;
(3)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的人員;
(4)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在清城區內有穩定職業、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外來務工人員;
(5)其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法定監護人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現役軍人或符合教育優待政策人員的適齡兒童(),帶齊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于5月20日-5月21日到清城區教育局教育股(清城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二樓203室)進行現場報名 。
(二)其他符合報名條件、報讀清城區義務教育學校一年級的適齡兒童 , 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為5月18日8:00-5月22日18:00 。
(三)報名入口:在電腦上登錄“清遠市清城區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http://yk.kiway.cn/visitqyqczsjz),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拍攝、上傳相關報名材料 。所有上傳的資料和證件,必須通過手機拍攝原件獲取(以復印件拍攝、上傳的視為無效),照片必須清晰、齊全 。

選擇報讀民辦學校時 , 須在充分了解所選擇的民辦學校辦學情況、收費標準、招生計劃(含剩余學位數)等情況的基礎上,結合個人意愿和家庭經濟狀況,綜合考慮、合理選報一所民辦學校 。
【2024清遠民辦小學一年級招生報名對象+時間+材料+錄取辦法】符合入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只可申報一所民辦學校和一所公辦學校 。
三、報名須上傳或提供的材料
(一)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若戶籍在學校學區內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合法房產的地址上并實際一同居住的,提供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或土地使用證(農村自建房)等材料 。
(二)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認定的六類高層次人才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清遠市高級人才證》(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頒發);
4.其法定監護人高層次人才認定批復;
5.住房證明材料;
(三)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現役軍人的適齡兒童: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軍官證》;
4.部隊證明;
(四)非清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
1.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擁有合法房產: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住房證明材料,即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學區內的房產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購房合同(含完稅證明)等材料;
2.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有穩定職業、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五年的證明材料;
(4)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5)其法定監護人在學校學區內連續居住五年的住房證明材料(如: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的產權證、產權人身份證等);
3.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在清城區內有穩定職業、連續居住并在清城區依法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外來務工人員:(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繳納社保(含養老和醫療)滿兩年的證明材料;
4.法定監護人(其中一方)為清遠市外戶籍的外來務工人員,且持有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僅限于報讀民辦學校)
(1)兒童及其法定監護人戶口簿;
(2)兒童出生證;
(3)其法定監護人在清城區辦理的有效《廣東省居住證》;
四、民辦學校錄取辦法
清城區教育局管轄的民辦學校面向清城區招生,不得跨區招生和招收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 。招生時,所有學校嚴格遵守免試入學的規定 。
1.符合招生報名條件,報名人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則全部錄取 。
2.符合招生報名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采用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
3.辦學層次同時包括小學和初中的民辦學校,首先通過直升或電腦搖號方式招收本校自愿報讀初中的小學畢業生 , 剩余的招生計劃數實行公開報名 。若公開報名人數超過剩余招生計劃數的 , 采用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
六、民辦學校招生具體流程及注意事項
1.學校審核(5月23日—5月31日)
各學校對網上報名材料進行初、復審,收集并整理報名信息 。
2.區級審核(5月24日—6月19日)
(1)清城區教育局聯同有關部門核實戶籍、房產、廣東省居住證、社保等材料的真實性,并確定最終錄取名單(刪除) 。(5月24日—6月7日)
(2)清城區教育局對各民辦學校初、復審通過的報名材料進行審核 , 確定最終錄取名單(若超過招生計劃的,采取電腦搖號方式錄取) 。(6月10日—6月19日)
3.學校錄取名單公布(6月20日)
各學校在平臺上公布經清城區教育局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若需電腦搖號錄取的,由清城區教育局在平臺上公布)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及時在報名平臺上查詢民辦學校的錄取情況 。
4.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平臺上進行錄取情況的“確認”(6月21日)
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須在報名平臺上進行民辦學校錄取情況的“確認”操作 。逾期不予“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確認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其符合報名條件的公辦學校將不予派位 。
5.新生注冊、繳費(6月22日—6月23日)
完成“確認”操作的適齡兒童()按時到相關民辦學校辦理注冊及繳費手續 。
6.補錄(7月4日—7月7日,8月15日—8月18日)
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可以進行二次補錄 。
清城區教育局根據各民辦學校的注冊情況,在招生平臺上公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學校名單和剩余學位數,符合入讀條件并有意選擇就讀民辦學校的適齡兒童 , 可徑直到民辦學?,F場報名 。
各民辦學校將擬補錄名單及有關資料上交清城區教育局 , 審核同意后方可準予錄取 。
(三)公、民辦學校新生到校報到及接受入學前教育(8月30日)
公辦學校新生憑《入學通知書》(民辦學校新生憑繳費收據)或相關錄取材料按時到校報到并接受入學前教育 。未按時到校報到的適齡兒童,招生學校不為其保留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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