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公積金怎么在無錫辦理商貸轉組合貸?


異地公積金怎么在無錫辦理商貸轉組合貸?
政策依據:符合無錫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條件的職工,可按規定向無錫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商業性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或商業性住房貸款轉組合貸款業務 。
辦理條件
借款申請人須為無錫市行政區域以外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并且夫妻雙方或其直系親屬(父母、子女)任意一方為無錫市戶籍,在無錫市購買自住住房;
還需滿足以下條件:
1、借款申請人在申請貸款之月前6個月向我中心按時、足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并且自申請貸款之月起前兩年不欠繳住房公積金;
2、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請人是所購自住住房的所有權人或共有權人(即經不動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上的買受人);
4、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和按時還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認可的擔保公司作還款保證或銀行認可的有價證券作質押;
6、原商業性貸款必須是購房貸款且轉貸時無兩個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請人已領取所購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8、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不得有未還清的公積金貸款 。
【異地公積金怎么在無錫辦理商貸轉組合貸?】發放對象
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和第二套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 。停止向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 。
本須知所稱“首套自住住房”、“第二套自住住房”指職工家庭(包括借款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在下列情況下購買的自住住房:
異地公積金怎么在無錫辦理商貸轉組合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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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材料
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所購住房共有權人必須共同到場辦理 , 并根據購房情況提供以下資料(原件):
1、借款申請人夫妻雙方及轉貸住房共有權人的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借款申請人或所購住房共有權人為單身的,須當場填寫《婚姻狀況聲明書》,因離異或喪偶而單身的,須另提交離異或喪偶的有效證明);
3、轉貸住房的不動產權證書(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
4、原商業貸款借款合同;
5、購房發票或契稅完稅證明;
6、轉貸住房為本地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經不動產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
7、轉貸住房為本地存量房:經不動產管理部門備案的存量房買賣合同(加蓋銀行印章);
8、借款申請人及配偶的信用報告、收入證明及申請貸款前最近一年工資流水;
9、《無錫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表》(向本中心貸款窗口申領或在本網站下載打印,并加蓋原商業貸款銀行印章);
10、《無錫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人及家庭成員情況表》(當場填寫) 。
注:
1、《無錫市商業性住房貸款轉公積金(組合貸款)申請表》可至相關受托銀行領取或在本網站下載打印 。
2、該業務辦理成功后,會造成轉貸職工商業貸款次數增加,可能造成今后銀行政策調控導致無法再次辦理商業貸款 。
3、轉貸過程中商業貸款部分以銀行審批為準 , 若公積金和承辦銀行審批貸款年限不一致的,按年限較短的辦理 。
4、轉貸職工必須等公積金轉貸部分和商業轉貸部分全部批準通過后 , 才可去還清原商業貸款 。
5、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戶籍家庭,需提供現居住地的街道(鎮)出具的《生育二個孩子及以上家庭認定證明》原件 。
6、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家庭,需按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貸款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詳見《住房公積金異地個人住房貸款須知》 。
7、借款申請人配偶為現役軍人的 , 須提供有關證件及政治工作部門(干部、兵文、人力資源)出具的現役證明原件 。
8、本市行政區域繳存職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在本市繳存期間發生過異地轉入業務的,可提供轉出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并加蓋公章或業務專業章的累計繳存滿3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明細清單原件(未滿36個月的提供全部)(夫妻雙方發生過異地轉入業務的,均需提供) 。
9、自2020年10月15日起,職工家庭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按照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職工家庭自住住房套數,根據借款人及其配偶在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系統中的貸款信息記錄進行認定 。
10、符合第二次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的職工,須在還清第一次公積金貸款后次月方能提出申請 。
11、職工家庭存在其它情況的,應提供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 。
12、江陰、宜興的住房商業貸款無法在江蘇銀行無錫分行辦理轉貸手續 。
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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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址:辦理網點及地址(請點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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