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拘傳法條有什么 刑事訴訟拘傳的法條

【刑事訴訟法拘傳法條有什么 刑事訴訟拘傳的法條】刑事訴訟法拘傳法條有以下內容:《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規定,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
可以傳喚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縣內的指定地點或者到他的住處進行訊問,但是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
對在現場發現的犯罪嫌疑人,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訊問筆錄中注明 。
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復雜 , 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
推薦閱讀
- 刑事訴訟法八十二條內容是什么? 刑事訴訟法八十二條內容是什么
- 《俠客風云傳》逍遙谷武學攻略介紹 俠客風云傳逍遙谷師傅給功法條件
- 鐵皮石斛種植方法條件 鐵皮石斛種植條件
- 勞動法中關于克扣工資的法條 勞動法對克扣工資的規定是什么
-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拘留取保候審條件
- 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罪司法解釋 使用虛假的身份證件罪法條
-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法條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怎么處罰
- 刑事訴訟法證據的具體規定有哪些
- 刑事案件拘傳的條件都有哪些
- 刑事訴訟法延長羈押的情形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