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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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嚴重刑事犯罪記錄,或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實行一票否決(注:嚴重刑事犯罪是指法院判決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或被判處 5 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犯罪);
2. 指標體系標準分值所稱“以上”均包含本數;
3. 申請人積分申請須提供的證明材料已實現部門數據共享的,無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實施細則 杭州市居住證積分管理指標體系】4. 參加積分應用的,上述指標計算截止時間為當期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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