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居住證過期了怎么辦 南寧市居住證有效期


問:居住證過期了怎么辦 。
答:一、居住證有效期為一年 , 如您持有已過期居住證且未損壞的 , 可以辦理續簽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 , 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 。居住證年度簽注免費辦理,當場辦結 。居住證實行一人一證和年度簽注 。有效期滿后居住證持有人擬在南寧連續居住的,應于期限屆滿前30日內,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居住證及連續居住證明,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簽注手續 。

二、居住證簽注應當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一)簽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或居民戶口簿等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
(三)連續居住證明 。
(1)居住地住址未變更的 。屬自有房產的不需提供連續居住證明;屬于借住、寄住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借住、寄住的簽注人出具的連續居住證明材料;屬于租賃的 , 房屋租賃合同已過期的 , 需提供新的租賃合同證明復印件,否則不需提供 。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已過期的,需提供新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復印件,否則不需提供 。

【南寧居住證過期了怎么辦 南寧市居住證有效期】(2)居住地住址變更的 。提供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復印件 。屬于借住、寄住的,還需提供房屋產權人或所有人對借住、寄住的簽注人出具的連續居住證明材料 。屬于租賃的,還需提供租賃合同證明復印件 。屬于合法穩定就業或就讀的,如果原來申領居住證的材料未過期的可繼續沿用,已過期的,需提供新的合法穩定就業證明材料或連續就讀證明材料復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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