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


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的政策解讀
一、文件出臺背景
學前教育為非義務教育,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幼兒園工作規程》等規定,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立足我市實際情況,出于指導2024年福州市各級各類幼兒園招生工作的實際需要,出臺本意見 。
二、關于2024秋季幼兒園小班入園年齡
截止2024年8月31日 , 大于等于3周歲且小于4周歲的適齡幼兒,入讀幼兒園小班;即招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幼兒 。
三、關于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政策發布
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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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幼兒園招生方式
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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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1.特教學校舉辦的幼兒園(班)面向社會自主招生;
【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2.部隊辦園、部分省屬部門、部分省屬高校辦園和特教學校舉辦的幼兒園實行自主招生 。
五、關于幼兒園報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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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關于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和派位招生
福州市2024年秋季幼兒園招生工作意見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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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關于幼兒園的自主招生
各幼兒園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 統籌組織開展招生工作 。自主招生錄取的幼兒名單須由園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 。
八、關于公辦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
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相對就近的原則和本區實際,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招生服務片區 , 并在各縣(市)區“幼兒園招生方案”或“幼兒園招生信息”中予以明確 。
福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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