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能重復領取養老保居民和職工養老保險嗎?


【徐州能重復領取養老保居民和職工養老保險嗎?】對于同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
對于同時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負責終止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核定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金額,通知參保人員退還 。

參保人員退還后,將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不退還重復領取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從其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余額中抵扣,抵扣后的個人賬戶余額退還本人 。參保人員個人賬戶余額不足抵扣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向其領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社保機構發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通知單》,通知其協助抵扣 。


參保人員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社保機構完成抵扣后,應將協助抵扣款項全額劃轉至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地社保機構指定銀行賬戶,同時傳送《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協助抵扣回執》 。
對于在不同地區同時領取兩份以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參保人員,負責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社保機構只保留其首次領取所在地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關系 , 停止并追回重復領取的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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