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 2024贛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居住規則


2024贛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居住規則(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規范市中心城區公租房互換居住行為,推進“互聯網+住房保障業務”辦理,方便群眾辦事,凈化互換環境,著力杜絕利用公租房互換進行謀私、牟利等社會不良現象,贛州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住建部第11號令)等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贛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居住規則》 。
一、文稿適用范圍
【政策解讀 2024贛州市中心城區公共租賃住房互換居住規則】本規則所稱中心城區公租房是指位于章貢區、贛州經開區和贛州蓉江新區范圍內 , 由政府采取新建、改建、購買等方式籌集的公租房 。非中心城區公租房,中心城區用于社會團體集中承租、人才定向配租和棚改過渡安置等特定用途的公租房,其互換居住不適用本規則,且不同類型或用途的公租房不得互換居住 。

二、互換居住條件
中心城區同居室戶型的公租房承租家庭,在雙方自愿的前提下 , 滿足以下條件,可申請互換居?。閡皇腔セ凰接ξ尋燉砣胱∈中某兇餳彝デ宜驕信?個月內不騰退所承租公租房 。二是互換雙方均需具備正當互換理由(含方便工作、子女就學、照顧家人、重大事故災害或生活特別困難、同一小區互換等)且能提供相應佐證材料,并承諾不利用互換居住業務牟取不正當利益 。三是互換雙方需符合現行中心城區公租房準入條件 。
三、互換居住流程
在中心城區公租房互換居住通過贛州市城鎮住房保障在線服務平臺(網址:http://m.ganzhou.bendibao.com/live/ganzhouzhubao.com;微信小程序:贛州住保 , 以下簡稱服務平臺)辦理 。具體流程包括:注冊登記、自主配對、申請受理、審核確認、雙方互換 。辦理完互換居住業務,重新簽訂具有“已換房”標識租賃合同的承租家庭,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不得再次辦理互換居住業務 。

四、強化互換監管
發現互換居住雙方違反“無償自愿”原則,存在非法牟利等行為的,取消違規方公租房承租資格(互換成功時,取消雙方承租資格),并列入住房保障信用檔案,五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實物保障;互換居住承租家庭未如實申報或隱瞞、漏報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 。取消此次申請資格,情節嚴重的,列入住房保障信用檔案,取消承租資格,五年內不得申請住房保障 。

五、互換業務咨詢
(一)市本級
1.咨詢單位 。贛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有限公司,電話:7302628,地址:贛州市新贛南大道1888號;
2.管轄小區 。渡口路(宜芬村)、章江南苑、吉泰新城、黃金家園、龍都嘉苑、金色春城、西域華城、和諧家園等公租房小區 。
(二)章貢區
1.咨詢單位 。章貢區住房保障安置服務中心,電話:8199648,地址:贛州市章貢區陽明路26號;
2.管轄小區 。瑞祥苑、貢江春城等公租房小區 。
(三)贛州經開區
1.咨詢單位 。贛州經開區房管所,電話:8370591,地址:贛州市經開區金郵路塞納春天小區15棟18號商鋪;
2.管轄小區 。和諧公租房、平安公租房、宜居公租房、創業公租房等公租房小區 。
(四)贛州蓉江新區
1.咨詢單位 。贛州蓉江新區住建局,電話:8163906,地址:贛州市蓉江新區潭東鎮創業路6號;
2.管轄小區 。幸福公租房、出口加工區等公租房小區 。
六、相關溫馨提示
市城市住房服務中心溫馨提示:公共租賃住房產權屬于政府,并非個人永久性住房 , 請廣大市民在住房困難且符合申請條件的情況下,按照文件規定的流程和程序提交材料申請,切忌輕信他人謠言、廣告 。公租房管理部門會開展年度資格審查、日常入戶調查等工作,若在居住過程中家庭生活條件有所改善并超出保障標準時,請主動申請退出公租房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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