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場價格行為規定 成都市場信息價


成都市市場價格行為提醒告誡書
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近期,我市出現新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 。為規范市場價格行為 , 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市場整體價格秩序平穩,尤其保障生活必需品、藥品、防疫物資價格穩定,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成都市場監管現對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提醒告誡如下: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法律法規 , 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利用價格手段侵犯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
二、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真實準確、貨簽對位、標識醒目 。有償提供打包、配送、搬運等附帶服務的 , 應當標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價格或者計價方法 。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

三、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

四、不得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
五、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
六、各經營者應當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
七、行業協會或其他單位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 。
【成都市市場價格行為規定 成都市場信息價】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嚴肅查處借疫情防控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及時撥打12345、12315熱線投訴舉報價格違法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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