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新生兒上戶口 岳陽新生兒落戶辦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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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落戶辦事指南
一、辦理條件
1、新生兒(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戶口登記,按隨父隨母自愿選擇原則,在其父親或母親戶口所在地登記戶口 。新生兒父母一方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戶口登記機關無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學生的,隨另一方登記戶口 。
新生兒父母均為出國(境)人員、軍人等在國內戶口登記機關無戶口人員或高等院校落集體戶口學生的,可以在新生兒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戶口所在地登記戶口 。女士官新生兒也可以在女士官駐地登記戶口 。
2、新生兒(含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出生后1個月以內,由其監護人或戶主按照落戶原則申報出生登記 。新生兒出生后未在1個月內申報登記,但申報登記時未滿3周歲的,仍按“出生登記”規定辦理;申報登記時年滿3周歲的,按“戶口補登”規定辦理 。
3、公民個人收養未辦理出生登記的嬰兒: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證》和收養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
二、辦理所需材料
1、出生醫學證明(因不符合簽發條件未獲得《出生醫學證明》的,可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必須)
2、小孩隨父或隨母落戶一方的居民戶口簿(我國公民與外國人、無國籍人在國內生育的未取得其他國家國籍新生兒,提供我國公民一方居民戶口簿)(必須)
3、結婚證或非婚生育說明(必須)
三、辦理流程:
受理→材料審核→審批→登記→打印并發放戶口簿→繳費→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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