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算以夫妻名義同居 以夫妻名義同居怎么界定

以夫妻名義同居的界定:
其一 , 有配偶的人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的,因為舉行結婚儀式本身就有一種公開性 。
【什么才算以夫妻名義同居 以夫妻名義同居怎么界定】其二 , 有配偶的人雖未與他人舉行結婚儀式,但對外以夫妻名義相稱的,當事人以夫妻名義購買住房的 。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一千零七十九條、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的“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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