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費計算公式


2024年用人單位應繳殘保金=(2023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1.5%-2023年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2023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征收比例(南京為40%)
1、用人單位在職職工,是指用人單位在編人員或依法與用人單位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的人員 。計算公式如下:【南京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申報繳費計算公式】

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月初在職職工人數+月末在職職工人數)÷2
年在職職工人數=月在職職工平均人數之和÷12
注意:臨時用工和季節性用工也應當折算為年平均用工人數 。以勞務派遣用工的 , 應計入派遣單位在職職工人數 。對用工單位依法以勞務派遣方式接受殘疾人在本單位就業的 , 由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協商一致后,將殘疾人數計入其中一方的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和在職職工人數,不得重復計算 。


2、用人單位實際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由用人單位向所在地殘疾人聯合會申報備案 , 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后通過平臺將數據傳遞給稅務部門 , 如申報時發現殘疾人就業人數與年審數不一致,請咨詢當地殘聯部門 。
3、2023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 按用人單位上年在職職工工資總額除以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計算 。職工工資總額由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組成,計算口徑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有關規定執行 。
4、2023年新登記注冊的用人單位,應按實際月份于2024年申報繳納殘保金,成立不足1個月的 , 2024年不繳納殘保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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