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鹽:幫扶生豬退養生活困難人員


在生豬養殖業轉型升級過程中,一些家庭艱難的養殖戶引起了海鹽縣的器重,如何幫助這部分家庭轉產轉業、解決后顧之憂?近日,海鹽縣出臺了《關于做好生豬退養生存艱難人員幫扶工作的建議》,通過發放一次性的應急性、過渡性暫時救助,實施“一戶一策”造血型精準救助等方式,切實保障退養艱難家庭基本生存,促進退養工作順利平衡開展 。
應保盡保應補盡補
針對生豬退養的艱難家庭,海鹽縣將開展一次全面排摸,重新核定“三低”家庭收入,切實掌握艱難家庭底數,對符合最低生存保障標準的家庭及時予以保障 。
海鹽縣將重新核定低保家庭收入 , 及時調整最低生存保障金額;重新核定低保邊緣戶和低收入戶家庭收入,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范圍;對生存艱難的非“三低”家庭,依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核查,符合低保戶、低保邊緣戶、低收入戶條件的,及時納入保障范圍,確保應保盡保,應補盡補 。
【海鹽:幫扶生豬退養生活困難人員】
在確保退養艱難家庭基本生存的同時,強化保障對象動態管理,嚴厲落實“凡進必查”制度,全面開展幫扶對象經濟狀況核對工作,使有限的資金真正用于最艱難群體 。
對盡成退養的艱難家庭實施救助
針對2016年3月以來列入生豬養殖整治舉動范圍實施退養,目前家庭無違建豬舍的艱難家庭,根據家庭的艱難程度和不可憐形,海鹽縣將贈予一次性的應急性、過渡性暫時救助,根據不同的具體條件分為三類 。

其中 , 一類對象是最低生存保障戶,救助標準為每戶不超過月最低生存保障標準的16倍;二類對象是低保邊緣戶和低收入戶,救助標準為每戶不超過月最低生存保障標準的12倍;三類對象是重度殘疾人家庭和艱難殘疾人家庭,救助標準為每戶不超過月最低生存保障標準的10倍 。具有多重身份的對象,按就高原則享受救助政策 。
對2013年1月至2016年2月期間列入生豬養殖整治舉動范圍實施退養,家庭無違建豬舍,且未享受各類補助、救助或已享受的各類補助、救助額低于上述救助標準,目前生存仍艱難的家庭,參照上述救助標準執行 。

對因重要疾病、突發事件或其他特別艱難等因素導致生存艱難的其他艱難家庭,可由家庭提出申請 , 經村(社區)、鎮(街道)審核通過后 , 海鹽縣將按照相關政策對符合相關條件的家庭及時贈予相應的救助 。因生豬退養造成生存艱難的,暫時救助標準視艱難情況就高執行 。
“一戶一策”造血型精準救助
在暫時救助的基礎上,海鹽縣將對盡成退養的艱難家庭實施“一戶一策”造血型精準救助,實現“輸血”與“造血”相結合,幫助艱難家庭徹底脫貧 。
“造血型”救助要“量體裁衣”才干取得最大的救助效益 。海鹽縣將發揮社會工作在社會救助中的主動發明和專業服務作用 , 通過知道低保艱難退養戶的實際情況和幫扶需求,建立“一戶一檔”、“一戶一策”的幫扶機制,相關部門(單位)組團落實項目攙扶、生產技能培訓、公益崗位推薦等相關幫扶措施,提升家庭生產能力,改善生存水平 。
據悉,海鹽縣還將出臺《海鹽縣支出型乒摟家庭救助主意》,對因重要疾病、子女就學等家庭剛性支出遠遠超出家庭收入的承受能力,實際生存水平低于海鹽縣最低生存保障標準的家庭贈予相應的社會救助 。(嘉興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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