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居住證辦理 南昌居住證辦理指南

南昌市居住證辦理 南昌居住證辦理指南

?南昌居住證辦理指南:
一、材料要求
1、身份證;
2、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相片1張;
3、以下申領條件證明材料之一:
(1)在本市繳納社保的,提供近期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
(2)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提供在租賃期內的備案證明;

(3)有本市學籍的,提供在校學籍證明;
(4)辦理居住登記已滿半年的,提供居住證明材料;
(5)在本市購買房屋的,提供房屋買賣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或房產證;
(6)具有國家承認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提供學歷證書;
(7)持有國家承認的專業技術等級證書的,提供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8)持有國家承認的職業資格證書的 , 提供職業資格證書;
(9)工業園區組織人事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 , 提供有關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認定文件;
(10)縣級以上組織部門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企業急需人才,提供有關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認定文件;

(11)在本市經商的,提供在經營期限內的工商營業執照;
(12)符合居住地其他落戶條件的,提供落戶材料;
以上12項申領條件不受居住年限限制,辦理居住登記后可申領居住證 。其中符合(1)-(4)項申領條件的,本人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符合(5)-(12)項的,本人和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居住證 , 直系親屬辦理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
二、辦理方法
本人攜帶材料前往居住地派出所申請 。
三、時限規定
已辦理過居住登記的為3個工作日,未辦理過居住登記的為5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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