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區別一覽 杭州城鎮醫保參保條件

杭州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區別一覽 杭州城鎮醫保參保條件

杭州城鄉居民醫保待遇區別
一檔繳費標準:每人每年2100元,其中個人繳納700元,政府補貼1400元;
二檔繳費標準:每人每年1800元,其中個人繳納600元,政府補貼1200元;
門診報銷比例:先由個人承擔300元的門診起付標準 。

門診起付標準以上部分醫療費,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其中統籌基金承擔比例為:
其他城鄉居民醫保一檔參保人員:三級醫療機構為40%,其他醫療機構為60%,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70%;
其他城鄉居民醫保二檔參保人員:三級醫療機構為30%,其他醫療機構為50% ,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60%;

選擇全科醫生簽約服務的少兒醫保和其他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員 , 其在本人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門診就醫時,統籌基金承擔比例在基礎上提高3個百分點;

參保的少年兒童和其他城鄉居民在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首診,或經簽約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轉診至其他的醫療機構繼續治療的 , 門診醫保起付標準減免300元 。
住院報銷比例:
在一個結算年度內,參保人員發生的符合醫保開支范圍的住院醫療費按以下規定結算:
1.由個人承擔一個住院起付標準的醫療費用 , 兩次及以上住院的 , 起付標準按其中最高等級醫療機構標準計算,具體為:三級醫療機構800元,其他醫療機構500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300元 。
2.城鄉居民醫保由統籌基金參與支付的住院最高限額為30萬元 。
3.住院起付標準以上、住院最高限額以下部分醫療費,由統籌基金和個人共同承擔 。統籌基金承擔比例為:三級醫療機構70% , 其他醫療機構7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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