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岳陽樓區殘疾人兩項補貼

岳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岳陽樓區殘疾人兩項補貼

岳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
補貼條件: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對象:具有岳陽市戶籍、持有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以下簡稱殘疾人證),家庭或本人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殘疾人 。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擴大到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 。低收入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的認定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管委會)參照相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

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最低標準為每人每月50元,有條件的縣市區可提高補貼標準,已高于此標準的縣市區應維持現標準,可按照殘疾人的困難程度實施分檔補貼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物價變動等因素,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原則上每兩年調整一次 。
申領流程

 ?。ㄒ唬┳栽干昵?。殘疾人向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提交《岳陽市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審批表》(以下簡稱《審批表》)和戶籍、殘疾人證、低保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殘疾人的法定監護人,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所在地村民委員會、社區居民委員會或其他委托人可以代為辦理申請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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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依托社會救助、社會服務(公共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申請并進行初審 , 將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兩項補貼工作網絡信息平臺 。【岳陽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申領指南 岳陽樓區殘疾人兩項補貼】

2.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將初審資料名冊報送縣市區殘聯,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核 。
3.縣市區殘聯將審核合格的材料轉送同級民政部門審定 。
4.審定合格的資料名冊由縣市區民政部門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 。
 ?。ㄈ┎固⒎?。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 。殘疾人兩項補貼按季度發放,發放時間為每季度第一個月的10日前 。殘疾人兩項補貼采取社會化形式發放 , 由財政部門根據民政部門提供的審定合格名單 , 通過金融機構撥入殘疾人賬戶 。特殊情況下需要直接發放現金的,要制定專門的監管辦法 , 防止和杜絕冒領、重復領取、克扣現象 。
 ?。ㄋ模┒ㄆ詬春?。采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民政、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復核制度,實行應補盡補、應退則退的動態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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