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溫州泰順中小學報名時間+對象+學區劃分


2024年溫州泰順縣中小學招生報名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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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縣城公辦小學學區劃分
2.縣城公辦初中學區劃分
3.2024年縣城小學和初中招生計劃
4.2024年泰順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行事歷
5.2024年縣城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招生對象及方式
(一)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 , 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 。
初中七年級新生招生對象為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2024年小學畢業生 。
(二)招生方式
符合本縣入學條件的小學一年級新生及初中七年級新生統一在“浙里辦”APP中的“入學掌上通”上報名 。報名時只能填報1所施教區內的公辦學校,另還可自愿選報不超過2所縣內民辦學校,不得跨縣域兼報 。相關報名信息經入學資格審核驗證后將不再予以更改 。同時選報公、民辦學校的,按招生工作流程錄取 。
招生政策與辦法
2024年,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以下簡稱“公辦學?!?按戶籍、政策優待生、住宅性質的不動產權證(以下簡稱“不動產權證”)、房產購房備案合同、房屋產權屬集體性質且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住宅性質)的順序 , 采取分類分批招生 。特殊群體按照相關政策入學 。學位供給緊張的公辦學校 , 結合戶籍及取得時間、所購房產時間等因素合理確定招生批次 , 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 。
我縣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以下簡稱“民辦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由縣教育局統一組織,邀請公證機構參加,按照“三個全部”(全部學校、全部對象、全部計劃)的要求,依據招生計劃和志愿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并全程接受社會監督 。
(一)施教區學生
1.入學條件:
在施教區范圍內擁有戶籍、父母擁有不動產權證(住宅性質)或購房合同等的適齡兒童(少年) 。

2.相關政策說明
(1)戶籍及不動產權證等入學證明材料有效期截至2024年5月31日 。
(2)因孤兒領養、父母離異導致戶口未落實的適齡兒童(少年),上傳民政、法院等部門有效證明原件向法定監護人戶籍所在地施教區學校報名 。
(3)不動產權證正在辦理的,可以憑購房備案合同、購房發票及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的收件收據為依據報名 。
(4)房屋在抵押期間,可憑銀行蓋章證明的不動產權證復印件或自然資源與規劃部門的不動產權證明代替不動產權證(住宅性質)報名 。
(5)房屋產權屬集體性質等原因,暫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的,需提供轉讓原始材料(轉讓合同和購票票據)和最近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的實際居住有效憑證(戶名為父母一方) 。
(6)下洪、大安、西旸(含垟溪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或其施教區小學畢業生,意愿到縣城初中學校就讀安排如下:下洪、大安戶籍適齡兒童或其施教區小學畢業生報名學校為泰順縣羅陽二中,西旸(含垟溪社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或其施教區小學畢業生報名學校為泰順縣實驗中學 。
(7)持居留證的適齡華僑兒童(少年)的監護人在施教區內擁有戶籍、不動產權證的,可持核實后的相關材料(包括監護人戶口簿、不動產權證及公證書等)到監護人所在施教區學校就讀 。持居留證的適齡華僑兒童(少年)父母或本人擁有不動產權證的,可向所在施教區學校報名就讀 。
(8)輕度智力殘疾,并具有隨班就讀學習能力的殘障兒童(少年),由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到施教區學校報名(注:學校每班安排隨班就讀學生1-2名為宜,不超過3人);中度智力殘疾兒童(少年),由其監護人持戶口簿、殘疾證到泰順縣培智實驗學校報名;其他類殘疾兒童(少年),由其監護人持戶口簿、殘疾證到省、市相關特殊教育學校就讀;縣外智力殘疾兒童(少年)根據殘疾程度及學習能力,統籌安排相關學校就讀 。
(二)特殊群體
1.持有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在我縣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的縣外隨遷子女根據居住證地址,憑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出生證)、居住證 , 縣城一年級新生就讀學校為泰順縣第三實驗小學 , 七年級新生報名學校為“縣城統籌初中”,其他鄉鎮選報相應的鄉鎮學校 。
2.父母為環衛工人或菜農的適齡兒童(少年) 。以縣環衛所、蔬菜協會提供的2024年度職工適齡兒童名單為準 。一年級新生就讀學校為羅陽鎮第二小學,七年級新生報名學校為“縣城統籌初中” 。
3.父母在縣內務工或經商的縣內適齡兒童(少年) 。根據務工或經商地址,縣城一年級新生就讀學校為泰順縣第三實驗小學,七年級新生報名學校為“縣城統籌初中”,其他鄉鎮選報相應的鄉鎮學校 。

務工子女需提供的材料: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出生證);其父母與用人單位簽訂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原件;連續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用人單位工資證明 。
經商子女需提供的材料:親子關系證明材料(出生證);滿半年(截至2024年5月31日)及以上的工商營業執照(注冊人必須為父母其中一方)或其他有效經營憑證 。經商合伙協議不視作招生的依據 。
4.非施教區小學畢業生 。非縣城施教區在縣城就讀的2024年小學畢業生,憑就讀學校電子學籍,報名學校為“縣城統籌初中”,其他鄉鎮的選報相應的鄉鎮初中 。
5.政策優待生
(1)下列對象經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核實公示后 , 根據相關文件精神在我縣公民辦學校招生中妥善安排入學 。
①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
②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犧牲或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隊伍人員子女;
③“飛地”人才子女,引進人才子女及經縣委人才辦認定的我縣ABCDE五個層次人才子女;
④2020年以來新冠疫情支援溫州市等上級定點醫院的醫務人員和援鄂、援滬等市外的醫療隊員子女 , 受縣級(不含部門表彰)及以上表彰的新冠肺炎防治一線醫務人員子女;
⑤縣級及以上勞模、省綠葉獎、省春蠶獎獲得者子女;
⑥縣級及以上“三名”“三壇”或市級及以上學科骨干(新銳)教師(班主任)子女;
⑦援疆、援藏、援青及援外等干部子女;
⑧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文件明確規定其他需要優先安排的對象子女 。
(2)民辦學校(含系列學校)正式聘任并在本校實際工作的教職工子女、舉辦者的直系親屬要求在本校(民辦學校)就讀的,及縣政府認定的政策或協議承接生在經資格審核并公示后 , 可照顧本校入學 。公辦學校正式在編在職的教職工子女經資格審核并公示后,可照顧本校入學 。
(3)對符合條件的華僑華人子女及在我縣居住的港澳臺籍和外國籍人員子女等,按國家及省有關政策安排入學 。
(4)“長幼隨學”政策照顧 。雙(多)胞胎適齡兒童參加同一所民辦學校電腦派位錄取時 , 如其中一位兒童(少年)被派位錄取,其他未被派位錄取的,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長幼隨學”就讀同一學校 。允許在非學區公辦學校就讀的學生跨縣域或縣域內跨校轉入現戶籍地址所在學區的公辦學校就讀 。
招生時間及程序

根據省、市相關文件精神 , 全面實行網絡平臺招生錄取工作,采取同步報名分類分批錄取的辦法 , 切實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工作 。
(一)民辦學校招生
1.公布招生簡章
5月25日前,縣教育局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發布民辦學校招生簡章(包括收費標準等) 。
2.九年一貫制民辦學校直升生、政策優待生報名、錄取
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學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 。直升報名和確認工作納入招生管理系統平臺 。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其小學部報名直升人數多于初中部招生名額的 , 實行電腦隨機派號錄?。?不得選擇生源;其小學部報名直升人數小于初中部招生名額的,一次性全部錄?。?初中部多余的名額按民辦學校招生錄取規則面向全縣統一招錄 。九年一貫制學校于5月26日前確認本校直升生名單(根據學生、家長意愿,不能拒絕接收符合直升條件的直升對象)并提交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 。5月27日直升生招生報名,5月30日前完成直升生錄取工作 。
報名民辦學校的政策優待生于5月28-30日將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提交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418室)審核 ??h教育局5月31日前完成民辦學校政策優待生錄取工作,并公布民辦學校已錄取人數和剩余招生計劃數 。
3.民辦學校報名
初中七年級新生于6月3-6日(9:00-21:00),小學一年級新生于6月4-7日(9:00-21:00)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選報意向就讀的民辦學校(最多限報2所),填寫提交完整的報名信息,同時上傳相應的證明材料,相關報名信息經入學資格審核驗證后將不再予以更改 。逾期未報的,視為棄權 。
4.報名材料審核
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于6月10日前完成民辦學校報名對象的資格審核和公示 。
5.招生搖號
報名人數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民辦學校,符合條件的報名對象全部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 , 核定的招生計劃數全部通過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
6月12日進行民辦初中招生電腦派位(搖號) , 6月13日進行民辦小學招生電腦派位(搖號),報名學生隨機生成錄取順序號,按招生計劃數錄取 。
6.繳費確認
6月13-14日 , 民辦初中完成繳費確認和錄取工作 , 逾期未繳費則認定其放棄錄取學位,6月15日前根據電腦搖號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并繳費確認 。
6月14-15日,民辦小學完成繳費確認和錄取工作,逾期未繳費則認定其放棄錄取學位,6月16日前根據電腦搖號錄取順序號依次遞補錄取并繳費確認 。
7.錄取名單公布
6月17日 , 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我縣民辦學校第一輪錄取學生 。
8.第二輪補招
如未招滿的民辦學校于6月19日前公布剩余招生計劃數 , 并向溫州市教育局申報啟動第二輪補招工作 。6月19日(9:00-21:00)接受家長報名,6月22日前完成報名對象資格審核、錄取、繳費工作 。6月22日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我縣民辦學校第二輪補招錄取名單 。
(二)公辦學校招生
1.政策優待生資格審核
報名公辦學校的政策優待生(含長幼隨學對象)于5月28-30日將相關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提交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教育局418室)審核 。
2.網絡報名
(1)報名時間
初中報名:6月3-6日 , 小學報名:6月4-7日 。
(2)報名辦法
①符合施教區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 , 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選報相應的施教區學校,同時上傳相應的材料 。
②符合我縣政策條件的特殊群體,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選報相應的學校,同時上傳相應的材料 。
政策優待生(含長幼隨學對象)選報公辦學校就讀的,經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資格審核后 , 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選報相應學校 。
3.材料審核
全縣公辦學校于6月10-15日在“浙里辦”APP“入學掌上通”上對報名本施教區的學生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入學資格驗證),并對材料不齊全的報名對象進行一對一溝通 。6月16-18日對需要現場提供補充證明材料的報名對象進行補充材料的審核確認 。
6月19-21日,縣教育局對我縣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施教區學生(戶籍、不動產權證、房產購房備案合同、房屋產權屬集體性質且未辦理不動產權證)、特殊群體報名材料進行復核 。
4.分批錄取
第一批錄?。?月22-23日學校依次按戶籍、政策優待生、不動產權證、房產購房備案合同、房屋產權屬集體性質且未辦理不動產權證(住宅性質)的順序,根據本校招生計劃分批錄取 。
第二批錄?。?月11-31日,縣教育局對因熱門學校學位供給緊張等原因需要調劑的新生進行統籌安排并錄取 。
【2024溫州泰順中小學報名時間+對象+學區劃分】有關招生信息均公布在“浙里辦”APP中的“入學掌上通”的“政策查詢”專欄,請及時關注 。縣教育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咨詢電話:67595929;監督電話:675836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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