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吉林市馬拉松期間對全市“低慢小”飛行物進行管控


為確保2024吉林市馬拉松順利舉辦,切實保障賽事線路及周邊低空域安全 , 依據《民用航空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輕小型無人機運行規定》等法律法規 , 結合吉馬賽安保工作要求,現對2024吉林市馬拉松期間“低慢小”飛行物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管控對象

【2024吉林市馬拉松期間對全市“低慢小”飛行物進行管控】本通告所指的“低慢小”飛行物,是指低空、慢速、小型航空器,即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 , 飛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時,雷達反射面積小于2平方米的飛行目標,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飛機)、穿越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孔明燈等 。

無人機,即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也稱遙控駕駛航空器),是一種由遙控站管理(包括遠程操縱或自主飛行)的航空器 。
二、管控時間及區域

2024年6月16日0時至24時期間,禁止任何單位、組織及個人在我市城區內進行“低慢小”飛行物飛行活動 。
三、管控要求
各單位、組織及個人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低慢小”飛行物的管理工作 。
對于違規飛行行為,相關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 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 , 公安機關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刑事責任;由此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相關責任人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
特此通告 。
吉林市公安局
2024年6月11日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