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職工產假多少天 職工產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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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法定產假是98天 。產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江西職工產假多少天 職工產假多少天】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 , 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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