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畢業生落戶政策最新 寧波應屆生落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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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畢業生落戶政策最新
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生落戶
申請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經核準可以辦理人才落戶:
1、有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報將戶口遷至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處;

2、落實就(創)業單位且無合法穩定住所的,可申報將戶口遷至工作單位集體戶、工作單位所在地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市區城鎮范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3、畢業15年內有意愿來本市就業的,可申報將戶口遷至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城鎮范圍內同意被投靠的親友處;
4、本市生源的,可將戶口從學校集體戶遷至就(創)業地、合法穩定住所處或原籍地 。
申請材料

提交以下材料可申請人才落戶:
1.畢業證書;
2.居民身份證;
3.戶口遷移證、集體戶口登記卡或居民戶口簿;
4.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的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有合法穩定住所的需提交);
5.就業協議書或勞動合同(無合法穩定住所、落實就[創]業單位的需提交);
6.單位或人才服務機構接收證明(落集體戶的需提交);
7.擬遷入家庭戶的居民戶口簿及戶主同意落戶的證明(投靠親友的需提交);
8.父母與子女關系證明和父母的戶口簿(本市生源回原籍落戶需提交) 。
【寧波畢業生落戶政策最新 寧波應屆生落戶政策】畢業15年內無合法穩定住所、未落實就(創)業單位,落人才服務機構集體戶或投靠親友的,需提交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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