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收養孤兒 如何收養孤兒

如何才能收養孤兒 如何收養孤兒


可以收養親戚家的小孩,也可以到孤兒院等機構收養小孩 。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無子女;
2、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4、年滿30周歲 。收養人提出申請 , 經民政局收養登記機關審查備案后,進行登記 。

【法律依據】
【如何才能收養孤兒 如何收養孤兒】《收養法》第六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收養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條,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和保護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無不利于被收養人健康成長的違法犯罪記錄;
(五)年滿三十周歲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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