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并入西藏 關于調整四川、青海、西藏入


關于調整四川、青海、西藏入(返)州人員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一、從8月30日零時起 , 對有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員 , 落實“3+4”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離、4天居家健康監測),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7天集中隔離 。對有7天內(8月23日至29日)四川省旅居史入(返)州人員,落實7天居家健康監測措施 , 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

二、對7天內有青海旅居史入(返)州人員落實“3+4”
防控措施(3天集中隔離、4天居家健康監測) 。不具備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實行集中隔離 。

【青海并入西藏 關于調整四川、青海、西藏入】三、對7天內有西藏地區旅居史入(返)州人員,繼續實行7天集中隔離 。
四、對上述有四川、青海、西藏旅居史入(返)州人員,管控時間按“填平補齊”的原則自入(返)滇之日起計算,在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集中隔離費用自理 。

五、對7天內有海南、新疆旅居史人員落實“三天兩檢”,即“落地檢”一次,間隔24小時再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
六、7天內有四川、青海、西藏或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的入(返)州人員,要主動向目的地社區(村組)、單位或入住酒店(客棧)報備,并主動配合落實疫情防控措施 。
七、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
來源:大理州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發布時間: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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