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城鎮職工大病互助保障標準一覽 岳陽市大病互助繳費標準

岳陽城鎮職工大病互助保障標準一覽 岳陽市大病互助繳費標準

城鎮職工大病醫療互助政策
簡介:解決參保職工年度內超過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30萬元(各統籌地區略有差異)以下的醫療費用問題,減輕參?;颊叽蟛♂t療費用負擔 。
參保范圍

凡參加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和個人(含退休人員),都應參加所在統籌地區(市州)的職工大病醫療互助 。
參保費用
職工大病醫療互助費原則上由職工個人負擔 。對特別困難的參保人員,單位可酌情補助 。年度繳費標準由統籌地區(市州)人民政府根據當地經濟承受能力和保障水平確定,不低于120元/人/年(各統籌地區略有差異) 。參保費用一般由用人單位在每年3月底前統一向統籌地區(市州)醫療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繳納 。


保障標準
參保職工當年住院費用超過基本醫療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至30萬元(各統籌地區略有差異)以下的醫療費用,個人支付不超過10% , 余下的費用由統籌區(市州)經辦機構在籌集的大病醫療互助費中支付 。具體支付標準,由統籌區(市州)人民政府根據“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確定 。
溫馨提醒
【岳陽城鎮職工大病互助保障標準一覽 岳陽市大病互助繳費標準】參保職工按年度一次性繳足大病醫療互助費的,才能享受當年大病醫療互助,因故中斷繳納大病醫療互助費的 , 年度內不得重新申請參加,也不得享受該年度大病醫療互助 。醫保部門特別提醒,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人員要注意按時繳納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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