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電價階梯價格表 2024河北廊坊分時電價政策


2024河北廊坊分時電價最新政策
一、實施范圍
冀北電網工商業及其他用戶分時電價政策實施范圍繼續按照河北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分時電價機制的通知》(冀發改能價〔2021〕1548號)、《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分時電價機制執行范圍的通知》(冀發改能價〔2021〕1668號)執行 。

二、時段劃分
(一)夏季(每年6、7、8月)
低谷:0-7時、23-24時;平段:7-10時、12-16時、22-23時;高峰:10-12時、16-17時、20-22時;尖峰:17-20時 。
(二)冬季(每年11、12月及次年1月)

低谷:1-7時、12-14時;平段:0-1時、7-8時、10-12時、14-16時、22-24時;高峰:8-10時、16-17時、19-22時;尖峰:17-19時 。
(三)其他季節(每年2、3、4、5月及9、10月)
低谷:1-7時、12-14時;平段:0-1時、7-8時、10-12時、14-16時、22-24時;高峰:8-10時、16-22時 。

三、浮動比例
平段電價按市場交易購電價格或電網代理購電平均上網價格執行,高峰和低谷時段電價在平段電價基礎上分別上下浮動70%;尖峰時段電價在高峰電價基礎上上浮20% 。
四、市場化電力用戶執行方式
電力現貨市場運行前,直接交易用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和中長期交易方案 , 分時交易和結算 , 原則上峰谷電價價差不低于本通知分時電價的峰谷電價價差 。
五、工作要求
各地發展改革部門和電網公司要精心組織 , 周密安排,采取多種形式全面準確解讀電價政策,強化輿論引導,爭取各方理解支持;加強輿情監測預警 , 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確保峰谷分時電價平穩實施 。
【河北廊坊電價階梯價格表 2024河北廊坊分時電價政策】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執行 。現行政策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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