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明怎么寫 單位出具離婚證明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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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方法只有兩種:一是到登記離婚,領取離婚證;二是訴訟離婚,由法院下發判決書或者調解書 。訴訟離婚只能使用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來證明離婚事實,很多人卻會感覺非常不方便 。《離婚證明書》是指由人民法院為離婚案件當事人制作的 , 證明離婚案件當事人離婚事實的書面證明 ?,F在有些地方法院正在推行這一政策 。

離婚證明書上只記載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書案號、類型及生效時間等必要的證明信息,不涉及離婚案件的具體事實,隱去了個人隱私等信息,再加蓋法院公章以示權威,這是改革和創新 。離婚證明書的功能相當于協議離婚中民政部門頒發的離婚證,二者法律效力是等同的 。當事人日后辦理戶口遷移、銀行貸款、出國簽證、再婚登記等 , 不需向相關單位提供判決書,只需提供離婚證明書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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