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東海縣居住證核發指南 連云港海州區居住證怎么辦理


一、基本信息
核發居住證
二、部門信息
實施主體:東??h公安局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東??h晶都大道28號政務服務中心4樓公安局綜合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夏季(7月初-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10月1日-次年7月初):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節假日除外
咨詢方式:0518-87239095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
受理條件: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

五、辦理材料
身份證;居住證明
六、辦理流程
暫無
七、辦理時限
即辦件,辦理時限: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審批結果名稱:江蘇省居住證
十、法律依據
【行政法規】《居住證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663號) 第二條 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領居住證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制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 ?!督K省流動人口居住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 擬在居住地居住7日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7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年滿16周歲,因務工、經商等擬在居住地居住6個月以上的流動人口,應當在申報居住登記的同時申領居住證 。未滿16周歲或在居住地求學、培訓、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流動人口,自愿申領居住證 。在旅館、招待所及其他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內住宿的流動人口 , 依法辦理住宿登記 。第十二條 居住證由縣級公安機關簽發,每年簽注1次 。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每滿1年的最后1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務機構辦理簽注手續;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自動中止 。居住證持有人自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內補辦簽注手續的,其居住證使用功能恢復,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連續計算;超出30日補辦簽注手續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補辦居住證簽注之日起重新計算 。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7239095
監督投訴方式: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0518-81867076 政務服務管理部門監督投訴方式: 0518-87289273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142850940400070900500001&ql_kind=07&iddept_ql_inf=1132072201428509404000709005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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